2019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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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代生活中幾乎無所不在的通訊科技已讓網路世界不再「虛擬」,而是真實的存在。網路世界中發生的各種事件與言論就如同發生在面對面情境一般,也會深深影響每個人的生活與身心,人們在網路上也應遵循與面對面各種禮儀規範以及法律。然而,通訊科技的匿名與傳播快速等特性有時候讓青少年在追求認同與新鮮感時,忽略應有的禮儀規範,讓不經意的言論帶給他人無比的精神傷害。其中,網路霸凌就是一種濫用通訊媒體特性的惡意且有害攻擊。
網路霸凌定義
近年來「霸凌」一詞被廣泛使用在各種社會情境中,然而真正的霸凌行為必須符合四個特性:長期重複、有害的、故意的,以及權力不對等。由此可知,單一暴力事件並不構成霸凌。霸凌行為也不侷限在校園與青少年族群間,也可能發生在成年人與各種環境裡面(例如,職場)。
現今因為電腦網路與通訊科技的普及,使霸凌行為透過電子郵件、網路貼文、社群媒體、手機簡訊等方式在青少年間蔓延,即所謂網路霸凌。網路霸凌屬於霸凌的一種,也符合上述四個特性。不過由於通訊科技快速傳播的特性,傳統定義中長期重複的特性得以在短時間內快速放大,例如出糗影片短時間有上百人觀看,讓受害者等同於承受上百次的傷害。
網路霸凌型態
1. 網路文字:
例如有歧視意味的笑話與殘酷嚴厲的批評,也包括令人難堪的線上票選。
2. 圖像騷擾:
例如個人私密照被公開流傳,含有性暗示的圖片,或經過移花接木的不實剪接照片等圖像的騷擾也經常伴隨著文字出現。
3. 個人訊息:
例如恐嚇電子郵件或手機簡訊等可直接傳送給受害者身邊的騷擾方式;受害者即使不上網站、不接電話也無法避免。
4. 群排擠:
例如在社群網站上成立班級社群,但獨獨不邀請某位同學,甚至在該社群中謾罵嘲笑受害者。
以上長期且無來由的騷擾,內容從言辭譏諷、辱罵、社交上的排斥或是課業上的阻擾和破壞,都屬於網路霸凌行為。這些行為對成年人來說都是難以忍受的痛苦,遑論身心正在發展的青少年學童,其傷害與嚴重性有時更勝於面對面的肢體霸凌。
相關法律與其他影響
我國刑法明訂條文禁止誹謗與公然侮辱等妨害名譽等行為,而網路也屬於公開的空間,適用這些法律。也就是說,在網路上公然散播不實言論而造成他人傷害則很有可能觸法。對青少年霸凌者而言,若不加以防範引導、矯治其行為與態度,最後極有可能惡化成觸法行為。
雖然網路霸凌不一定構成違法,但是這些霸凌行為可能導致受害學童與青少年產生自我認知和人際關係的障礙,對個人學習造成莫大傷害,甚至在個人心理發展上造成長遠的負面影響。遭受霸凌的青少年有可能對人際關係產生不滿、自我排斥、甚至出現身體及精神上的健康警訊,而有憂鬱、焦慮、自殺等傾向,也會使校園環境惡質化。正處於人格發展階段的青少年與學童對於關係霸凌(例如,排擠孤立)以及言語霸凌(例如,譏諷辱罵或嘲笑)特別沒有抵抗力,容易受到傷害,社群網站是青少年形成人際關係的重要管道,但也常是關係霸凌與言語霸凌的溫床。當青少年在網路空間中受到排擠詆毀,其實等同於在現實生活中受到相同的壓力。
學校教師如何因應
傳統霸凌事件中的角色可大致分成:加害者、受害者與旁觀者。以往旁觀者能採取的行動有限,頂多是事後冒著風險偷偷去報告師長。在網路空間中,所有電子郵件收件者與瀏覽網站的人均是旁觀者,加上師長對網路空間很難時時監控,若旁觀者漠不關心或採取事不關己的態度,甚至將訊息擴大散布,這樣加重的殺傷力是很大的;反過來說,旁觀者可以幫忙將訊息傳給師長,或者說一句公道話,則可能帶領風向往好的情況發展,因此旁觀者協助遏阻後續傷害的正向力量也是很大的。
以下為網路霸凌防治常見的教學策略:
1. 案例討論:
在課堂中公開討論相關新聞、校園事件或虛擬故事,可提升青少年對霸凌的敏感度跟知覺;也可融合討論正確言論自由的觀念—以不傷害他人身心為最高原則等,培養學生適當的素養和能力。如此,學生未來若是遇到類似狀況方能保護自己,採取適當的應對措施,包括:未經驗證內容不按讚、暴力影片不分享等。
2.角色扮演:
讓學生在個案情境中分別扮演霸凌者,受害者與旁觀者,以及老師家長等角色,協助青少年更全面了解到不同角色的感受,培養同理心,以及己所不欲、勿施於人的概念。
3. 以身作則:
教師面對霸凌事件的態度直接影響班級氛圍,全校教師的態度則能形成校園文化。因此教師積極處理和關心網路霸凌事件,有助同儕旁觀者能積極挺身而出,或鼓起勇氣報告師長,讓事件能盡快獲得控制和處理。
單一霸凌者的惡意且有害行為與言語其實不只傷害受害者,也連帶影響班級和諧與整體校園文化。未來網路霸凌預防與應對教育應多著重在讓旁觀者能採取正向的行動開始,善用旁觀者的群眾力量,方可遏止校園暴力的滋長,建立正面積極的校園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