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近日預告修正校園霸凌防制準則,擬將「師對生」與「生對生」調查機制分軌,另為避免生對生一次性身心暴力案件遭「不具持續性」為由拒絕受理,因此增訂嚴重肢體動作或網際網路侵害行為,若超出一般社會通念可忍受程度,準用霸凌防制準則。教團憂此機制恐讓案件暴增,再掀行政逃亡潮,「利弊得失之間應再深入討論」。
考量現行實務針對校園霸凌、體罰、不當管教與違法處罰的處理,不易於申請調查階段分辨受理管道及相關程序,教育部研擬修正校園霸凌防制準則。修正條文共有十大重點、增修約廿七條,包含未來「師對生」調查處理改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專任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生對生」及專科以上學校「師對生」調查機制則依校園霸凌防制準則辦理。
過往生對生霸凌易遭校方以一次性衝突事件簽結,此次修法增訂嚴重「肢體動作」或「網際網路」侵害行為,準用校園霸凌防制準則辦理;未來生對生重大衝突,只要超出一般社會通念可忍受程度,且對他人身心健全發展造成侵害之行為,都能依循一定調查輔導程序獲處置。
全教總理事長侯俊良表示,若移除持續性定義,可預期案件量將增加,認定複雜度也將增加,若案件增多卻仍無法解決問題,恐再掀行政逃亡潮,利弊得失之間仍需社會對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