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您是由中小學網路素養與認知網而來,本內容已經移置新網址(https://eliteracy.edu.tw/),請更新您的瀏覽器書籤,謝謝。 關閉提示

論壇分享少男自慰片 獲判無罪


聯合報/A12版/社會
記者王聖藜╱台北報導
2024年2月20日   人氣: 2744   開始朗讀

網路隱私

劉姓網友在網路論壇張貼、連結一名未成年少男全裸自慰影片,被依刑法散布猥褻影像罪起訴,劉辯稱網站有警語,不覺得自己有罪;台北地方法院認為,檢察官起訴法律見解牴觸大法官意旨,判劉無罪。

 

檢察官表示,劉與「影中人」素不相識,散布猥褻照片、影片時未徵得對方同意,已傷害少男隱私、名譽權,一定會上訴。

 

劉男二○二○年八月廿七日上午登入論壇,發表「真的好帥台灣健身男模?」貼文,附上截圖、影片連結,「影中人」發現提告。

 

劉否認犯行,辯稱張貼影像屬「軟蕊」物品,適當防範就可散布,還說很多書局也有區分「十八禁」合法販售有裸露內容的書。

 

法官認為,依大法官釋字六一七號意旨,含暴力、性虐待作品是「硬蕊」物品,刺激或滿足性慾作品是「軟蕊」物品,「軟蕊」物可在採取隔絕措施下散布,劉張貼的屬於「軟蕊」,有沒有違法要看有無區隔來論。

 

該論壇入口明載必須已成年、禁止張貼未成年、獸交、SM和暴力圖片、視頻或者鏈接,符合大法官理由書的「警告標示」。

 

法官說,論壇警語明確提醒網內有猥褻訊息,憲法保障人民言論及出版自由,在使人民實現自我,「性言論」表現與「性資訊」流通,也應受到保障。

 

散布猥褻影像有刑罰不違憲,但必須與言論、出版自由相權衡,如要嚴格貫徹實質審查,不符比例原則,甚至到達審查言論狀態,不是民主國家應有作為。

 

法官認為,除非有人惡意散布非法言論、訊息,「又何能要求一般民眾於散布言論時確認完全不生社會危害及風險?」檢方舉證不能證明劉犯罪。

 

檢方說,劉不是散布自己裸體影片,沒有保護正當法益目的,更沒有緊急避難及阻卻違法事由,且散布猥褻影像罪只要有不確定故意即成立犯罪,劉的行為具違法性。

 

相關文章

誰正在看著你? 網路世代的個資與隱私
誰正在看著你? 網路世代的個資與隱私

現今的世界有著各式的網路服務、社群平台、應用程式,人手一機的時代來臨,你在上網的時候是否曾想過: 誰正在看著你?誰可以看到你瀏覽過什麼網頁?點擊過什麼連結?為什麼你才剛搜尋完一個商品名稱,其他網頁就推播給你相關的廣告? 也許你覺得你的個人資料沒什麼,但你是否有想過這些資料可以用來做什麼?別人拿到你的個人資料會對你造成什麼影響?

社群網站上的隱私重要性
社群網站上的隱私重要性

現代人在社群網站上記錄生活的點點滴滴,也在社群網站上秀出自我,但是如果沒有妥善做好隱私方面的設定的話,這些公佈在社群網站上的資訊與內容,可能會成為跟蹤騷擾或網路霸凌的禍端。除此之外,即時通訊軟體幾乎都是親友間的聯絡,如果在即時通訊平台上進行詐騙,取信程度和成功率都更高,不可不小心。

相關影片

請登入聊天室
請登入聊天室
另一個我
另一個我
雲端硬碟,謹慎存取
雲端硬碟,謹慎存取
資料保護小叮嚀
資料保護小叮嚀

返回網路隱私新聞列表

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