線上遊戲在近幾年蓬勃發展,高科技與娛樂的結合,不僅對青少年深具吸引力,連大人們也在其中找到無窮的樂趣。線上遊戲提供了虛擬的空間,讓我們在其中體驗、挑戰與現實迥然不同的情境。這樣的虛擬娛樂世界,卻也讓心懷不軌的投機者有機可乘,做出損害玩家權益的犯罪行為。
虛擬寶物竊盜就是與線上遊戲衍生出來的新類型犯罪,而且案件量是目前電腦犯罪案件當中數量最高的。根據內政部警政署92年度偵辦電腦犯罪案件的成果報告,網路竊盜案件高達927件,是網路犯罪案件數量排行榜第一名,而其中,絕大部分都是虛擬寶物的竊盜行為。
什麼是虛擬寶物竊盜呢?假設有一名電腦駭客,在您的電腦中植入木馬程式,竊錄取得你在線上遊戲裡登錄的帳號和密碼,駭客進而以你的帳號密碼登入遊戲伺服器後,並將您角色中所有的珍貴裝備與寶物(例如:寶劍、衣服、寶石…等)轉移給他自己遊戲中的角色,之後再迅速的在網路上將這些”偷”來的虛擬物品販賣給他人,這樣的行為就是虛擬寶物竊盜。
以上描述的竊盜行為雖然發生在虛擬的遊戲世界中,但這行為可不只是遊戲行為而已,這種行為已經損害了寶物擁有者的權益,並且構成了犯罪行為,會受到刑法的制裁。在我國刑法第三十六章的妨害電腦使用罪當中,清楚地條列” 入侵他人之電腦或其相關設備者”最高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358條),而”無故取得、刪除或變更他人電腦或其相關設備之電磁紀錄”者,其刑責最高可被判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359條)。虛擬寶物竊盜者同時觸犯了上述二個條文,最重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刑責和真實世界的竊盜罪相當。
電腦網路提供了虛擬交流的平台,但也成為新型態虛擬犯罪的場所。玩家們要小心謹慎地看緊自己的密碼與寶物,而投機者更不應該有僥倖的心理,因為在虛擬世界發生的犯罪行為,還是會受到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