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與著作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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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貪小便宜,小華偷偷影印整本講義,妮妮則在網路平臺上購買盜版的偶像周邊商品,他們的行為都侵害了著作權。請問日常生活中,哪些行為可能觸犯著作權法呢?
適用年級
7~9 年級
教案格式
教學媒體
學習單
為因應網路日益普遍後所帶來的各種破壞電腦等犯罪問題,我國刑法於2004年6月25日新增刑法第三十六章妨害電腦使用罪,用以規範上述各種類型的網路犯罪。
利用網路散佈妨害他人名譽之言論。依據我國刑法規定,故意以文字、言語或圖畫方式,將毀損他人名譽之事散布於眾,即可能觸犯第二十七章所規範之妨害名譽及信用罪。換言之,參與網路世界各種活動的網友們,看不見對方的長相,只有代號而不知道真實姓名,但是網路世界仍屬公眾場所,張貼在留言板或討論區的言論,無論是以文字或圖畫呈現,該言論仍可被不特定的網友閱讀,因此,仍適用現實社會中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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