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網友拍攝高中生制服照片,在網路上製作制服地圖,公民參與改造媒體聯盟召集人許雅荏表示,目前兒少、成人均受個資法規範及保護,但建議訂出適用一般兒少的數位隱私權專法;立法之前,應訂定原則性規範,界定隱私分享界線,提升民眾數位素養。
對於「制服地圖」,許雅荏表示,雖未揭露姓名,但可透過制服、地點、描述等組合,推論特定兒少的行蹤與身分,暴露在性凝視與追蹤風險中;此外,許多街拍與直播中,孩子未同意就被拍攝評論、製成迷因,甚至商業使用,恐構成兒少心理傷害、性別歧視,也有非自願勞動等疑慮。
台大社工系名譽教授劉淑瓊表示,部分父母常在網路「曬小孩」,確實可能造成兒少隱私暴露,恐傷害或助長兒少傷害。再者,有心人士可能將這些兒少當成「長期養在網路上的寵物」,藉貼文拼湊生活樣態,衍生跟騷疑慮。
劉淑瓊說,育兒網紅有如新型態兒少剝削,已有不少國家立法,要求需通過政府批准,才可拍攝盈利。
許雅荏表示,一般兒少隱私保護僅由「個資法」規範,但無針對兒少的細則,建議在立法保護兒少隱私前,先擬定原則,明確規範哪些行為已經逾越兒少合理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