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昨天發布兩項網路服務指引,規範「平台透明治理」以及「使用者權利保障」,指引上路後,預計將率先評估臉書、YouTube、LINE、TikTok、DCard等五大平台作為,預計今年下半年完成初步檢視。NCC主秘黃文哲指出,除了這五大平台之外,未來也會將Threads、X納入評估範圍。
全球許多國家都要求網路服務業者建立申訴救濟機制,並揭露透明度報告,歐盟有「數位服務法」、英國與澳洲有「線上安全法」、新加坡有「線上安全作業準則」、日本有「資訊流通平台應對法」。台灣前幾年雖有討論是否要訂定「數位中介法」,但在箝制言論自由的疑慮下,並未繼續推動。
NCC昨提出「網際網路服務使用者申訴及救濟機制指引」及「網際網路服務提供者透明度報告指引」,希望推動平台透明治理,同時兼顧使用者權利保障。但兩項指引沒有明確罰則、也沒有強制性,但希望開始針對透明度、使用者申訴救濟等領域,推動基本規範。
至於為何需要申訴救濟機制?主要是部分用戶因為違反平台規範,或遭人惡意檢舉,都會被平台「鎖帳號」,但平台規範不一定正確。舉例來說,曾有民眾在自己的臉書貼文發了「四二六」之類的詞,就被臉書判定為仇恨言論,即便貼文設定不公開,也會被臉書審查,臉書甚至會因此封鎖用戶個人帳號或是停權。
NCC指出,這兩份指引中,申訴救濟指引著重於建構有效申訴與救濟機制,並適度揭露審查標準,確保使用者權益受到充分保障;透明度指引則聚焦於內容調控、政府資料請求、隱私政策等資訊揭露。
此外,NCC委員會停擺已經一年,總共有四八九件重大案件無法決議。時序邁入二○二六年,NCC剩下的三位委員任期也將於七月卅一日屆滿。黃文哲表示,目前NCC還有三位委員可以組成諮議會,仍還可以討論解決方案,但這樣的處理模式也只能到七月卅一日為止。
換言之,如果七月卅一日之後沒有NCC委員,委員會將無法裁決任何重大事項。NCC組織法規定,有一一四項任務需要經過委員會議討論處理,其中包含法律政策修改、廣電節目內容裁罰等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