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僅十九歲的小美(化名)去年考上北部一間大學,高中時,她就熱中網路交友,上大學有更多時間,常與網友相約外出遊玩。先前認識網友小強(化名),對方得知她沒去過夜店,熱情相約,雖從未見面但小美想見識夜店因此答應,卻遭下藥性侵。警方指出,網友間即使未見面也潛藏風險,不少犯嫌誘騙未成年網愛拍裸照,再恐嚇取財。
台北市婦幼隊指出,小美第一次與網友見面,即約在夜店,過程中,她喝下小強端來的酒,後續被小強帶到旅館性侵得逞,醒來後一絲不掛,且小強已不見蹤影,此時她連小強的真實身分是誰都不清楚,只能盡速報警,交由警方處理。
婦幼隊表示,日前「台版N號房」案件,犯嫌以「拍照就能賺錢」誘騙逼迫未成年少女拍裸照,再將照片上傳Telegram社群收費供人下載,高達數十名少女受害。
警方說,這類犯罪有幾種型態,首先是訊息恐嚇,歹徒在網路取得被害人通訊資料後,傳送假冒被害人的裸照來恐嚇取財。其次是視訊裸聊,就警方處理相關案件發現,小學生多在線上遊戲中遭誘騙裸照,成年人多因愛情交友開啟視訊裸聊,遭歹徒側錄勒索,年紀較長者多在網路上尋求伴侶,誘騙裸照被威脅將其傳送親朋好友,恐嚇取財。
警方呼籲,發生這類情況,不要封鎖或刪除對話紀錄,保留對方聯絡資訊,即時報警處理,由警方協助證據保全並通報網路內容防護機構處理移除下架,避免性隱私影像外流。
民眾也可以到「性影像處理中心」網站填寫申訴單,協助被害人與平台業者溝通移除違法影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