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發部建置「選舉AI深偽訊息通報網」,被質疑政府限縮言論。刑事局昨表示,相關作法均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規定辦理,旨在保障擬參選人、候選人權益,絕無政府限縮言論情事。
刑事局表示,數發部建立的選舉AI深偽訊息通報網,係提供擬參選人、候選人於知悉有關自身深偽影音散布於網路平台時,得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五十一條之三規定,自費申請鑑識,取得鑑識結果後,藉由該通報網向相關平台申請下架,以加速深偽影音下架程序。
有科技偵查警官說,把「沒說過的話」塞進候選人嘴裡,確實可能影響選舉,不過政治人物言行屬「可受公評」,相較一般人,民眾應有較大的評論空間,且網路充斥「戲謔」文化,應在合理範圍保護言論及創作自由。
警官也質疑,警方使用深偽影音檢測軟體,僅能檢測影音是否為深偽,無法判斷被深偽的對象,如影音製作者否認是深偽某候選人,相關機關如何認定?怎麼比對影音特徵點?恐衍生爭議。
最高檢察署今年六月三日召開「檢察機關辦理妨害選舉案件有關深度偽造與假訊息處理參考流程」研商會議,代理檢察總長徐錫祥裁示各地檢署成立重大假訊息處理中心,由台北地檢署處理全國性重大深偽假訊息案,並請刑事局、調查局充實深偽影音鑑識量能,確保選舉期間快速辨識、迅速協查及溯源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