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熱菸、電子煙仍均屬違法菸品,但台灣拒菸聯盟發現,網路社群充斥違法廣告,公然販售加熱菸及其載具,輸入關鍵字,竟跑出廿多個專賣網站,訂購後三天內即可在超商取貨。國健署警告,於網路銷售菸品,菸商最高重罰二五〇〇萬,個人最高罰五十五萬。
國健署七月底有條件通過首波加熱菸審查,二家業者、十四個品項通過核定,完成準備期後,即能上市販售。國健署菸害防制組長羅素英表示,任何菸品都不可網路銷售,現已加強查緝,累積開罰平台業者一七○件,民眾勿以身試法。
國教行動聯盟理事長王瀚陽指出,新型菸品對青少年是一大誘惑,政府依「菸防法」加強對市面及網路查緝,但不見成效。搜尋「加熱菸」關鍵字,就連接專賣網站,而網站標榜最新電子煙、加熱菸,口味應有盡有,超商三天到貨,相當方便。
一名大學生在臉書搜尋「電子煙」三字,短短一小時收到十多名賣家私訊。一名網友被拉進加熱菸LINE購買群組,小編狂推加味加熱菸。台灣共善促進協會秘書長張文昌表示,新興菸品賣家囂張,然政府查緝不力,愈來愈多青少年吸食電子煙、加熱菸,如同校園災難。
董氏基金會菸害防制中心主任林清麗強調,任何菸品包括加熱菸及其載具(無論是否通過審查),依菸害防制法規定,都不能在網路上販賣、廣告。不管加熱菸、電子煙,菸商均採同樣行銷手法、廣告話術與通路販售吸引年輕人。
羅素英提醒,在網站上陳列菸品產品,就屬廣告行為,個人賣家最高可處五十萬元罰鍰,加上販售事實,可再處最高五萬元罰鍰。此外,加熱菸上市後,將嚴格管理,業者如違反相關規定,將依法處理,最重可廢止原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