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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制盜版機上盒 產官一起來

經濟日報/A11版/產業
記者彭慧明╱台北報導
2025年3月14日   人氣: 131   開始朗讀

法律與著作權

台灣消費者訂閱付費OTT TV服務意願提高,但透過盜版機上盒或網站播放盜版內容仍持續存在。司法界與學界人士建議,除了著作權法應修正、加重智財權侵權賠償、呼籲消費者重視智財權外,政府跨部會合作強化即時防堵違法內容,例如屏蔽網站,讓消費者看不到違法內容、降低收看的意願。

 

台灣有線寬頻產業協會(CBIT)昨(13)日舉辦「數位影音服務未來發展與現有挑戰」研討會,針對「數位侵權數位解決-防制盜版機上盒」舉行主題演講與座談。學者指出,OTT TV服務日漸普及,但內容侵權的問仍日漸嚴重。世新大學廣電系教授何吉森指出,現在台灣涉及盜版的違法機上盒有200多萬個,產官學應合作打擊數位盜版侵權。

 

臺灣科技大學資訊管理系教授查士朝指出,購買盜版機上盒後下載侵權影音程式,只能在該特定侵權機上盒收視,屬侵權工具,建議政府及執法單位多管齊下,包括禁止進口及銷售、對盜版影音攔阻或下架、對行為人處罰、對違法設備下架,並從行政及立法面加強,要求ISP業者採取主動機制。

 

嘉義地檢署檢察官陳昱奉坦言,法律效果有限,要從抓被告到迅速防止損害,即時阻斷或屏蔽才是上策。在英國、歐盟國家、澳洲等地實施網路屏蔽策略,2021年德國採用CUII模式,將ISP業者、著作權人和職業團體聯合成立線上著作權爭議處理機構,遇到違規播放,各方討論後可以即時斷網,有問題也能申請即時行政救濟。他建議電信、網路機關應發揮監理功能,個別領域主管機關應更積極介入。

 

刑事警察局詐欺犯罪防制中心165秘書莊明雄指出,採用DNS RPZ模式阻擋詐騙網域可作為參考,非法機上盒問題涉及多部會業務管理,各部會要作法一致,透過行政、技術與刑事偵防多管齊下,防堵不法供應鏈。

 

元智大學資訊傳播系助理教授葉志良表示,播放侵權內容的境外網站幾乎不可能根除,法院發出命令,要ISP業者配合成效不高,盜版業者更在技術、內容與金流創造多個斷點。他指出,政府長期執法的同時,要採行各種可能的手段對抗,例如屏蔽網站讓用戶看不到,減低收看誘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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