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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安博盒子負責人 判4年賠1.3億

聯合報/A12版/社會
記者蔣永佑╱新北報導
2024年2月28日   人氣: 6881   開始朗讀

法律與著作權

知名網路電視盒「安博盒子」涉嫌盜取六十個國內外電視台頻道訊號,供購買者免費觀看,嚴重侵害電視台的著作權,新北地方法院昨依違反著作權法共同意圖銷售而擅自以重製方法侵害他人著作財產權罪,判處台灣安博負責人黃博詮四年徒刑,台灣安博科處一百萬元罰金。

 

包括愛爾達、年代、三立、東森、中天、民視、緯來、八大等共十八家國內電視台,總共被盜用五十三個頻道,電視台業者均另提附帶民事求償,合議庭每頻道判賠二五○萬元,黃男與台灣安博須連帶賠償一億三二五○萬元。

 

另日本富士、朝日、BS、TBS及新加坡某電視台等七家國外業者僅提刑事告訴,未民事求償。

 

前年東京奧運期間,藝人「黑人」陳建州在IG發文為台灣選手加油,網友揪出他疑使用安博盒子違法觀看愛爾達體育台賽事轉播,陳建州道歉坦承「錯誤使用奧運非授權畫面」,檢方因此偵辦安博盒子涉侵害各電視台著作權。

 

判決指出,盛智貿易負責人黃博詮二○一七年間加入不明身分「許先生」所屬安博盒子集團,同年九月廿九日至二○二一年十月七日被查獲止,共十四次以盛智、台灣安博等公司名義,向通傳會NCC、經濟部標準局送審、送驗機上盒,再將NCC審驗合格標籤、BSMI商品檢驗標章標示在大陸生產安博盒子上,製造消費者對製造產品係經政府合法認證錯誤認知。

 

黃男還以「公司貨」自居,檢舉未經其授權水貨,並向出貨代理商收取授權金。

 

黃男另向大陸武漢、上海兩家網路科技公司租用電腦伺服器,透過不知情人頭購買「愛爾達電視」、「四季線上」、「LiTV」等台灣OTT業者的會員帳號,藉索取會員播放憑證數位檔直接擷取頻道訊號,以解碼器轉換成網路封包,進入上述伺服器。購買者僅需安裝專屬App軟體,即可進行P2P下載,免費觀看上述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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