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社群網路普及,妨害名譽衝突也逐漸從現實場合移轉到虛擬世界,但警方偵辦網路妨害名譽案件卻有困難,截圖在手卻找不到人,匿名帳號成為偵查難題。
高雄今年三月曾有社群帳號冒用男子照片,以幫派名義在臉書、Threads招募成員,還將一名前議員住處填為「報名地點」;男子發現後報警,欲控告貼文者妨害名譽及侵害肖像權,但是警方追查發現IP在境外,案件不了了之。
警政署統計,今年上半年妨害名譽(信用)案件破獲九三○○件,較去年同期增加一七三一件、增兩成二;第一線警方表示,網路妨害名譽案件確有偵查困難,不見得能找到人。
黃姓偵查小隊長說,臉書、IG等Meta平台若帳號使用真名、照片或其他可辨識資料,警方較有機會確認身分;若名稱、照片、資料都是假的或匿名,追查難度相當高。
黃以他的辦案經驗指出,妨害名譽屬較輕微案件,向Meta調取使用者資料時常受到限制;有些被害人拿著完整截圖報案,警方看得到留言內容,卻無法僅靠帳號找到發文者。
蔡姓刑事警官說,有些帳號能從IG、臉書頁面找到與本人連結的資料,警方可循線追查;有些帳號從頭到尾沒有真實姓名、照片或其他身分線索,「整個帳號就是無法辨識真實身分」,案件就因此卡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