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位發展部昨宣布,台北市政府日前通報Meta旗下臉書平台未依防詐條例規定,於通知後廿四小時內下架涉詐廣告,數發部依法裁處二五○萬元罰鍰。這也是數發部第三次針對Meta開罰。
Meta發言人表示,此次罰款主因之一是政府機關以紙本公文形式通報,而非以電子形式通知,導致檢視流程因此延誤;儘管如此,Meta仍在廿四小時之內,移除了百分之九十五由紙本公文形式通報的廣告。Meta表示,未來會與數位發展部持續合作改善通報流程,確保更迅速檢視與移除詐騙廣告。
數發部表示,台北市政府六月十八日、七月十四日移送Meta涉及違法案件共計一七六三則。調查發現,Meta雖已配合將北市府提供的百分之九十五詐騙廣告下架,但由於北市府的通報案件是紙本資料,Meta處理紙本通報的速度緩慢,仍有百分之五案件未能符合「詐防條例」規定於廿四小時內下架。綜合考量違規情事,數發部依規定裁罰二五○萬元,並要求Meta於卅日內改正。
另外,有關Meta涉及違反「詐防條例」未提供委託刊播者等相關資料給台北市政府,經查Meta已將相關資料提供內政部警政署,符合相關規定。
數發部表示,未來也將協助各地方政府與四大平台業者建立電子送達約定,透過數發部建置網路詐騙通報查詢網以電子通知,即時下架涉詐廣告,以降低民眾接觸涉詐廣告風險。